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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优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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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643 更新时间:2019年08月30日08:41:00 打印此页 关闭

【莱州市税务局】尊敬的纳税人,您好: 为让您更好的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,现就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告知您:

  一、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
  二、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  三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%征收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
  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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