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址:莱州市开元路17号

电话:0535—7777215

保证无效的保证人的责任

分享到:
点击次数:752 更新时间:2019年11月13日19:53:36 打印此页 关闭

保证无效的保证人的责任


保证无效有两种情况,第一种情况就是因为主合同无效,保证无效。主合同无效,主债权不成立,保证也就不能发生效力。这种主债权无效,保证也无效的情况下,保证人有没有保证责任?这要看当事人的约定,如果保证当中约定了主债权无效,保证人仍然要承担保证责任,保证责任仍然存在的。


我们担保法里面规定,主债权无效的,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,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。另有约定的时候,保证人仍然要承担保证责任,但是这个保证责任和主债权有效的保证责任是不同的,它保证的内容和保证的范围都不一样。在主债权无效的情况下,发生的保证责任是主债权因为无效不成立所发生的损失。主合同无效的时候会发生缔约过失责任,如果缔约过失责任在债务人一方,那么债权人这个损失,保证人也要承担保证责任,因为保证人约定了承担,这时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,实际是主合同不成立无效,债务人应当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。


第二种情况就是保证合同无效,保证人的责任。如果保证合同无效,当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不能像有效一样承担。这种情况下,保证人承不承担保证责任?承担多大范围的保证责任?这决定于两个方面,一个就是要不要承担责任决定于保证人有没有过错。如果保证人有过错,因为保证人的过错导致了保证合同的不成立或者无效,那你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;如果没有过错,当然不承担责任。


另一方面,它决定于债权人的损失,因为保证不成立,缔约过失责任是给债权人造成损失,这个损失保证人要承担责任,这个损失范围是多大呢?实际上就是保证有效的时候,债权人可以得到的保证利益。如果保证有效了,我债权人的保证利益有多大范围,现在因为你无效了,保证人我得不到这个利益了,就是损失。这个责任范围实际上跟保证有效责任范围没有多大区别,只是不一样,我就是因为缔约过失导致我合同无效,承担保证责任,那个是有效的时候承担保证责任。保证人这个时间的责任不是个保证责任,是缔约过失上的责任。


保证人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承担责任,也就是没有过错呢?第一,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恶意串通,骗取保证人保证的,保证人当然没有过错。恶意串通只能是故意的,而且串通的意思是明示的,都是非常明确的,如果只是债务人一方骗了保证人来担保,债权人跟他没有串通的时候,但是债权也知道这个事情,那构不成恶意串通。


第二个就是债权人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迫使保证人违心的订立保证合同。我们认为这个情形就是属于欺诈行为,胁迫行为,按总则规定保证人可以撤销这个保证,已经撤销了也就无效了。而这个行为的实施全是由债权人的过错造成的,保证人没有过错,也就是保证人不承担责任。如果债务人强迫保证人订立保证合同,提供保证,保证人承不承担保证责任?第三人胁迫的时候,这个保证能不能成立取决于债权人知不知道。债权人明知的,按照总则的规定,保证人也可以主张无效。


但债权人不是明知的时候,这个保证应该是有效的。债务人一方欺诈了保证人,保证人提供了保证,这个保证也是有效的,这属于第三人欺诈。实务当中,强迫保证提供的不是债务人,也不是债权人,而为第三人往往是政府。政府往往会带有指令性的让银行为某个企业提供担保,这种情况下,第三人的强制也构不成保证无效的事由,这个保证仍然是有效的。因为我们担保法里面规定了,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你提供担保的,政府让你担保,你也可以拒绝,如果你不拒绝,你就要承担责任,你不能说这是第三人的责任。这是我们谈到保证人保证无效的时候保证人的责任。


因为保证无效,保证人只承担责任,它不是保证责任,而是缔约过失责任。保证人只要证明我在保证合同的不成立无效的时候,没有过错,你就可以不承担责任。而这种情况下,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,就必须证明保证人是有过错的。当然一般来说,证明保证人你没有过错的证明责任在保证人,应当是由保证人负举证责任的。这是保证当中谈的最后一个问题。

上一条:保证的成立和保证方式 下一条:共同饮酒出现事故同饮之人应当担责
  • 发表评论
  • 查看评论
文明上网理性发言,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。
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