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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最新催款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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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1081 更新时间:2017年05月12日07:52:22 打印此页 关闭

     前段时间设备质量不合格、不按时退款等等所有不愉快都是贵司一手造成的,为不再发生新的不愉快,请贵司承诺以下事项以后,我司可以先行将设备发回贵司。

      一、运费到付,由贵司承担运费。

      二、不得以设备损坏、缺少部分配件等任何理由抗辩和对抗对我司的付款义务。设备代办托运后,我司即已完成发货交付义务,如贵司担心缺少设备配件,可派员到场、现场押运为上。发货后,货物出现任何问题(包含因货运承揽人的原因导致货物灭失)请与货物运输承揽人交涉,与我司无关,此理由,亦不能成为抗辩和对抗向我司付款的理由。

三、货到后二十四小时内(或货物发出后,三日内),贵司必须向我司退还所收全部货款     xxx元,如果不能完成汇款,应按照所收货款额度百分之三十的标准向我司支付违约金,并且认可和支持我司到莱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。

如贵司认可我方所提要求,请在本函件上加盖公章寄回我司,我司即可安排有资质企业或个人予以发货。如贵司不同意我方要求也请回函说明,并出具可行的解决方案。如贵司接函三日内不予答复,视为接收我方诉讼解决双方纠纷的主张,我司即向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贵司设备质量不合格、无故拖延解决问题的行径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如贵司仍抱着无故拖延的打算,含糊度日,我司保留对贵司诉诸媒体的权利,请贵司慎思!慎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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